如果无法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如何解除与已有结婚记录的男子之间的婚姻?

时间:2023-09-18 作者:昆明律师

婚姻双方其中一方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一、双方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是否离婚以及婚内财产问题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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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的话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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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小孩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同居时满足结婚条件,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想要再和别人结婚,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对于子女、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协议或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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