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裁员通知后两周发现怀孕,能否让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时间:2023-09-14 作者:昆明律师


1、职工怀孕但合同期满是不能够终止劳动关系的,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根据怀孕时间和裁员而定

本文链接: http://www.dalesresto.com/98538.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鹤岗律师 汕尾律师 吕梁律师 广州公司法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律师 杭州专业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 西安律师 贵阳律师 晋中律师 沈阳律师 无锡律师 扬州律师 汕头律师 海南律师 延安律师 商洛律师 南宁律师 赣州律师 泉州律师 江门律师 扬州律师 台州律师 嘉善律师 常山律师 椒江律师 杭州工程款追讨律师 东乡区律师 乐安律师 信丰律师